金年会金字招牌

您当前位置:首页>通知公告>正文

关于组织撰写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(2020)的通知

发布部门:质量管理办公室  发布时间:2020-12-07

学校各有关部门:

质量年度报告是高等职业教育履行责任担当、确立质量发展观、宣传发展成绩、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制度载体。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、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司函〔2020〕37号)的要求,进一步健全学院年报制度,持续做好年报的编制、发布和报送工作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年报内容

请各部门参照《质量年度报告内容框架》(附件1),结合2019-2020学年学院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,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部门所负责部分的数据、文字表述、图表进行撰写同时填报《质量年度报告相关附表》(附件2)。

二、工作要求

1.部门《质量年度报告内容框架》基础上,根据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总体情况及学校、部门自身发展实际,自主增加年报展示内容

2.重点展示中央决策部署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改革实践,特别是服务国家战略、服务地方发展、开展技术研发、服务行业企业、服务学生发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;落实高职扩招任务、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、开展1+X证书制度试点、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、打造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、实施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、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、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、协助抗击疫情等具体做法。

3.各部门要注重定量分析,运用图表、数据说明问题。

4.年报中所涉及到的数据要与学院2019-2020学年学院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相一致。

三、报送时间及方式

1.请各部门于12月8号下午下班前将质量年度报告内容撰写联系人信息表(附件4)电子版报送至韦柳霞OA邮箱。

2.各部门务必12月30日之前将修改、完善稿电子版(附件1、附件2)发至我办韦柳霞OA邮箱,纸质版须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报送实训南楼407办公室

未尽事宜,请联系我办韦柳霞,13407722411。

附件1:撰写内容及任务分工

附件2:相关附表

附件3: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登录方法

附件4:质量年度报告内容撰写联系人信息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质量管理办公室

2020127

 

 

版权所有 金年会金字招牌 质量管理办公室 技术支持:信息中心

地址:南宁市罗文大道33号 邮编:100142

XML 地图